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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投仅1.1倍,这个市的科创母基金招GP了
母基金研究中心·2025-09-11 10:25

文章核心观点 - 青岛科技创新母基金发布2025年子基金申报指南 旨在通过参股子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初创期科技型企业 重点支持青岛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发展 打造耐心资本 [1][2] 基金管理机构申请条件 - 管理机构需在中国大陆注册 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具备固定营业场所和软硬件设施 [3] - 需拥有健全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 至少3名具备3年以上基金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且至少主导过3个成功投资案例 [3] - 子基金管理机构需募集至少50%拟设立基金规模资金 并提供出资人承诺函及出资能力证明 [3] - 子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原则上不低于基金规模1% [3] - 投资运营团队需包括投资和风控专业人士 人数不少于5人 半数以上人员变动时科创母基金有权退出 [4] 基金设立要求 - 子基金投资于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基金规模50% 其中投资青岛市初创期企业的金额不低于返投要求80% [5] - 初创期企业定义为成立不超过5年 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研发人员占比20%以上 资产总额和年营业额均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5] - 子基金必须注册在山东省青岛市 存续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 [6][7] - 科创母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总规模30% 优秀管理机构可放宽至40% 对单只子基金投资总额不超过5亿元 [11][12] - 投资领域聚焦硬科技和战略新兴产业 支持原始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 [10] 投资地域要求 - 参股基金投资青岛市企业的资金不低于科创母基金出资额1.1倍 [13] - 引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可按认定金额1.5倍计入 引进拟上市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可按2倍计入 [13] 运营与合规要求 - 子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 科创母基金委派代表参与投资决策并进行合规审核 [14] - 管理费以实缴出资总额或未退出项目投资本金为基数 年提取比例不超过2% [15] - 收益分配遵循"先回本后分利"原则 [17] - 对单个企业投资总额不超过子基金规模20% 投资回收资金不得再投资 [17] - 禁止从事担保、股票投资(除定向增发等)、金融衍生品投资等业务 [18] 资金管理与退出机制 - 子基金需开立私募基金专用账户和托管账户 委托青岛市辖区内商业银行托管 [19] - 科创母基金主要通过份额转让和到期清算方式退出 特殊情况下有权选择退伙 [20] 决策流程 - 申请材料可现场递交或邮件提交至ppp@qdkcmjj.com [21] - 流程包括方案初审立项、尽职调查预投决、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三个阶段 [22][23][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