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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双“首案”:违诺不增持或减持股票,该怎么赔
经济观察报·2025-09-09 12:09

违诺不增持或减持是近年才出现的边缘性、新型证券违法案 型,其危害程度未必比得上财务造假等传统硬核的虚假陈述情 形,对此应慎重处理。 作者:缪因知 封图:图虫创意 今年,我国出现了两起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首案"——上市公司内部人因违反增持承诺和不减持承 诺,被法院判决赔偿数百万元。这两起案件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等敲响了"承诺不可轻做、不可轻违"的警钟。 这两个首案处于虚假陈述赔偿责任的前沿领域,其反映的追责趋势是否会进一步扩张,又是否应有 合理限制,值得深入分析。需要说明的是,本人与文中提及的任何公司、个人及其亲友、员工、代 理人均无往来。 增持承诺不兑现:视同虚假陈述 2021年6月15日,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 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此后,金力泰两次公告称,袁 某、罗某的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金力 泰公告称袁某、罗某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对袁某、 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