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一起来看纳税缴费信用常见评价指标!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7 09:50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企业将被直接判为D级信用 [9]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被税务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企业将被直接判为D级信用 [10]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走逃(失联)户或其直接责任人员新注册经营的企业将被直接判为D级信用 [11] 社保缴纳法规变化 - 自2025年9月1日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条款无效 [13] -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 [14] - 用人单位依法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可要求劳动者返还已支付的社会保险费补偿款 [15] 用工主体责任界定 - 合法承包人将业务转分包给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时承包人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包括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保险待遇 [16] - 不具备合法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挂靠合法单位经营时被挂靠单位需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16] - 企业应主动与员工签订包含社保缴纳条款的合同并依法申报缴纳杜绝不缴或少缴行为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