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纳税企业政策框架 - 居民企业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需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进行汇总纳税信息备案 [3] -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征收管理办法 [3] - 总机构需备案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 分支机构需备案总机构及上下游分支机构信息 [3] 分支机构纳税义务判定 -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需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11] - 二级分支机构需同时满足: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且由总机构统一核算管理 [12] - 五种情形可不就地缴纳:内部辅助性机构/上年度小型微利企业/新设分支机构/当年撤销机构/境外分支机构 [12][13][14][15][16] 税款分摊计算方式 - 总机构分摊税款比例为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 [16] -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为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的50% [16] - 单一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营业收入(权重0.35)、职工薪酬(权重0.35)、资产总额(权重0.30)计算 [16][17][18]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规则 - 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需汇总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等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条件 [18] - 自2023年1月1日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26] - 按月度预缴企业若符合条件可在4月、7月、10月预缴申报后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26] 预缴与汇算清缴流程 - 总机构需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50%税款 另外50%按分摊比例通知分支机构缴纳 [19][20] - 分支机构需在月度或季度终了15日内就分摊税额就地预缴 [20] - 年度汇算清缴需在年度终了5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缴应退税款 总分机构分别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 [22] 政策依据与过渡安排 - 主要依据文件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57号公告 [23] - 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32][33] - 2023年15号公告明确脱贫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对象)2023-2027年可享受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31][37]
一图了解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报告,一文了解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3 0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