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 -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采用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从100分、93分或90分起评,取决于经营主体的信息完整性 [2] - 直接判级适用于首次办理税费事宜的经营主体或有严重失信行为的经营主体 [2] - 纳税缴费信用信息包括信用基本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其中税务内部信息分为经常性指标信息(如税费申报、缴纳、发票等)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如税务检查、评估等) [2] 纳税缴费信用等级划分 - 信用级别分为A、B、M、C、D五级: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为70分以上不满90分,M级为新设立主体或得分70分以上但无生产经营收入,C级为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为不满40分或有严重失信行为 [2] - 评价周期为一个公历年度,首次办理税费事宜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经营主体不参加年度评价 [2] 禁止评为A级的情形 - 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 上一评价年度结果为D级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 非正常原因导致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 不能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设置账簿并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4] 直接判为D级的情形 - 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4]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4] - 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缴、少缴或骗取税款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5] - 被认定为非正常户或走逃(失联)户的经营主体直接判为D级 [5] 不影响信用评价的情形 - 由于税务机关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及时履行纳税缴费义务的不影响信用评价 [7] - 非主观故意的计算公式错误或笔迹造成未缴或少缴税费款的不影响信用评价 [7] - 税务机关按照"首违不罚"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不影响信用评价 [8] 进项税额抵扣规则 - 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在成为一般纳税人前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且未按简易计税方法申报缴纳增值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20] - 公司2023年11月前取得93万元营业收入并已申报纳税,不符合抵扣条件,因此不能抵扣此前取得的购车增值税专用发票 [21]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发布热点问题有哪些?(上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2 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