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 | 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开票数据?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9-02 00:55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企业需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版进行相关操作 [3] - 总机构登录后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查询统计】进入发票查询统计界面 [4] - 在发票查询统计界面选择【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开票数据查询】功能 [6] - 进入查询界面后点击【是】启用汇总分支机构开票数据功能 [7] - 选择【汇总开票数据所属期】后系统自动展示总分机构的开票汇总数据 [8]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13] -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缴费申报按月计算每次扣5分 [14] - 未按规定期限代扣代缴按月计算每次扣5分 [14] - 未按规定期限填报财务报表按次计算每次扣5分 [14] - 非正常原因导致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应纳税额为0将影响信用评价 [15] - 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涉税事项每次扣11分 [15] - 企业法定代表人等关键人员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每次扣2分 [15] - 出口退税业务中被税务机关函调发现不予退税情形每次扣1分 [17]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将影响信用评价 [18] - 未按规定时限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处理方法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18] - 使用计算机记账未提前报送相关系统资料按次计算每次扣分 [18] - 未按规定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19] - 未按规定提供其他涉税涉费资料按次计算每次扣3分 [19] - 未在规定时限报告开立变更账号将影响信用评价 [19] - 提供虚假涉税资料或拒绝提供资料每次扣11分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