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核心内容 - 自2025年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3] - 政策覆盖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四大行业 按月申请退税[3][16]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需满足连续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额不低于50万元 可申请新增留抵税额60%的退税[3][24] - 其他行业纳税人需连续六个月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新增额1亿元以下部分退60% 超过部分退30%[4][25] - 纳税人需同时满足纳税信用级别A级或B级 36个月内无骗税或虚开发票行为 36个月内无两次及以上偷税处罚记录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等政策[4][18][20] 行业分类标准 - 制造业等四大行业纳税人指相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比超过50%[5][19]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指相应业务销售额及预收款占比超过50% 预收款指预售房地产项目收到款项[5][22] - 兼营多业务纳税人若同时符合两类标准 优先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定申请退税[6][29] 退税计算方法 - 制造业等四大行业:允许退还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6][31]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允许退还税额=新增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6][32] - 其他行业:允许退还税额=新增留抵税额1亿元以下部分×进项构成比例×60%+超过部分×进项构成比例×30%[6][33] - 进项构成比例计算依据七类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比重[7][34] 政策衔接与征管 - 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政策不得同时享受 选择变更需一次性缴回全部退税款且36个月内不得再次变更[9][37] - 税务机关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退税审核 存在涉税风险疑点时暂停办理[11] - 纳税人既有增值税欠税又有留抵税额时 按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后的余额确定可退税额[13][3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7号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25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