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对原有《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进行优化 扩大适用范围至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及自愿申请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 并调整多项评价指标和扣分标准[7][27] - 新办法明确实际生产经营期不满3年的经营主体不能评为A级 新设立经营主体可在纳入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信用级别[29][30] - 同步发布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包括2024-2025年个人所得税退税 2024年契税减免及增值税免征政策[32][39][44] 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 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可自愿申请纳入管理[27] - 自愿申请者需在税务机关办理税费事宜满12个月后提交申请表 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近12个月信用状况确定级别[27] - 新设立经营主体因不满一个评价年度未参加年度评价的 可在纳入管理满12个月后申请复评信用级别[29][30] 信用评价指标变化 - 虚开发票或非善意接收虚开发票扣11分 走逃户或由其责任人员注册经营直接判D级[3][4] - 逃避缴纳税款 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被移送公安机关或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直接判D级[4]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税收优惠直接判D级 至评定期末欠缴税款滞纳金5万元以下扣5分 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扣11分 100万元以上扣22分[12][13] - 偷税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当年应纳税总额10%以上直接判D级[20]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可申请退还出售时已缴纳个人所得税[32] -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额退税 小于则按新购金额占现房转让金额比例退税[35] - 要求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且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直接相关[36][37] 契税减免政策 - 2024年12月1日起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减按1.5%税率征收[39][40] - 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减按2%税率征收[41] - 享受优惠需满足购房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成员范围条件[42][43] 增值税免征政策 - 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个人销售购买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44] -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停止执行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45]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境内首套住房 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46][47] -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47]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变化知多少!(上下)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24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