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山西: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时,提示本期已采集过该税源,怎么办?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8-21 00:55

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问题 - 系统提示"本期已采集过该税源"时需通过修改税源明细表进行更正 [2] - 该问题源于采集按次申报税源后补认定期申报税费种的系统冲突 [3]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房可申请退税 [8] -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额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 [11] - 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时按新购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比例退税 [12] - 要求出售与重新购买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且购房人须为同一纳税人 [15] 契税减免政策 - 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 [17] - 个人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1.5%税率征收契税 [17] - 家庭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 [17] - 家庭购买140平方米以上住房按2%税率征收契税 [17] - 家庭成员范围限定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8] 增值税免征政策 - 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销售购买2年及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 [20] - 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大城市同步取消非普通住房增值税征收规定 [21]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政策 -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22] -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仅能享受一次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