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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征求意见:辅助驾驶不能当自动驾驶 未经备案OTA不得升级
中汽协会数据·2025-08-14 07:53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监管政策要点 - 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征求意见稿 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和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 [1] 安全提示与驾驶员监测要求 - 企业需在车辆App、车载信息交互系统显著位置和用户手册中显示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 避免驾驶员将组合驾驶辅助功能视为自动驾驶功能使用 [2] - 企业应开发安全优先的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 监测驾驶员状态 在出现脱手、睡眠等情形时及时采取语音警告、方向盘震动、限速、靠边停车等措施 [2] - 企业不得通过用户操作或系统逻辑主动关闭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 [4] 缺陷信息监测与召回管理 - 企业应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信息监测 减少网络攻击、网络威胁和漏洞引发的车辆事故风险 [4] -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因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不完善、网络攻击等安全事件开展缺陷调查 必要时督促企业通过召回方式改进 [4] - 市场监管总局将对驾驶员监测、警示和处置功能不足的问题开展专项调查 必要时纳入缺陷分析与调查工作 [4] 产品信息与OTA升级管理 - 企业应在机动车合格证系统中完整、准确填报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储能装置单体及总成等关键信息 [5] - 企业应严格执行软件在线升级(OTA升级)活动分类管理要求 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 [5] - 企业不得将未经充分测试验证的软件版本推送给用户 不得通过OTA方式隐瞒缺陷 [5] -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强协调管理 对未按要求补充报送技术参数、车辆性能与报送技术参数不一致等情况进行处理 [5] - 对频繁开展OTA升级活动的企业 市场监管总局将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核查 [5] 宣传与信息披露规范 - 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真实、全面 不得做虚假或夸大宣传 [5] - 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 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或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 [7] - 企业应避免夸大宣传车辆驾驶性能 误导消费者以不合理的高速驾驶车辆 [7] - 市场监管总局将加大对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中夸大组合驾驶辅助功能、欺骗或误导消费者等情形的监督检查力度 [7] 事故报告与调查 - 企业应及时报告组合驾驶辅助系统使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件和碰撞等事故 [7]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加强事故深度调查与分析 对企业事故报告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 - 对未按要求报告事故信息的企业 将向社会公开通报并督促整改 [7] - 对企业在事件事故报告中存在隐瞒或遗漏重大事实的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进行专项核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