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被判15年
券商中国·2025-08-12 11:19
案件判决结果 - 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1] - 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被追缴并上缴国库[1] - 受贿时间跨度为2010年3月至2024年4月长达14年[1] 受贿案情细节 - 利用担任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1] - 在行政审批、企业经营、职工录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直接或通过其妻等人非法收受财物[1] - 受贿总额折合人民币6533万余元[1] 案件审理过程 -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8日公开开庭审理该案[2] - 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徐进行最后陈述[2] - 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庭审[2] 从轻处罚情节 - 受贿犯罪中存在未遂情节[1] - 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悔罪积极退赃[1] - 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