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受2.16亿余元!秦如培,被判死缓!
券商中国·2025-08-06 10:06
案件判决 -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秦如培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 - 追缴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 秦如培在1998年至202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 非法收受财物共计2.16亿余元人民币 [1] 案件审理 - 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秦如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2] - 法院考虑其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等情节 决定不立即执行死刑 [2] - 案件于2025年5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 有4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 [2] 案件背景 - 秦如培曾担任贵州省多个重要职务 包括贵阳市委副书记、毕节市委书记、贵州省委常委等 [1] -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担任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及国资委党委书记等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