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任何“不缴社保”的约定均无效
证券时报·2025-08-01 14:08
司法政策更新 - 最高法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于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约定无效 无论双方协商或劳动者单方承诺均不具备法律效力[1] - 劳动者有权以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1] 典型案例判决 - 保安公司以格式条款约定不缴社保并将费用以补助形式发放给劳动者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3] - 法院判决保安公司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因未依法缴纳社保构成支付补偿的法定情形[5] 行业合规影响 - 用人单位通过补助等形式替代社保缴纳的方式被认定为违法 需承担经济补偿责任[7] - 新规督促企业通过依法缴纳社保分散用工风险 引导劳动者关注长期社会保障利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