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证监会对配合造假方同步追责,严打财务造假生态圈
梧桐树下V·2025-06-28 03:50
监管执法新动向 - 证监会首次在查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时同步处罚配合造假的第三方主体 标志着监管进入"生态治理"时代 [1] - 本案援引《证券法》将配合方明确界定为共同违法主体 突破以往第三方利用监管管辖权逃避责任的局限 [1] - 2025年至今证监会已对多家退市公司开出罚单 涉及虚增收入合计260亿元 累计罚款1.6亿元 [2] 越博动力造假细节 - 2018年至2022年通过虚构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销售业务和虚假出售资产虚增营收及利润 导致年报虚假记载 [1] - 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警告并合计罚款3080万元 对两名主要责任人采取8-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1] - 第三方于某和贺某因提供控制或联络的多家公司配合造假 被认定为共同违法主体 分别拟罚款200万元和30万元 [1] 行业典型案例 - *ST东方四年虚增营收159.8亿元 退市辅仁两年虚构交易54.5亿元 [2] - 年内已有6家审计机构因失职被追责 如苏亚金诚事务所因对ST舜天连续五年造假出具无保留意见被罚没1302万元 [2] 公司治理问题 - 越博动力未披露2023年年报导致退市 时任董事长贺靖隐瞒"老赖"身份 内控形同虚设 [2] - 新"国九条"加速构建立体化追责体系 包括民事赔偿、刑事衔接和有奖举报机制 [2] 政策法规支持 - 2024年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为"一案双罚"提供政策基础 [2] - 证监会将持续"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 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和刑事移送等手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