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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丨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
国家能源局·2025-06-06 04:17

政策背景与需求 - 国际碳监管压力推动企业绿色用能需求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和电池法案要求企业支付碳税 特斯拉等跨国企业要求供应链实现100%绿电生产[3] - 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增长 一季度风电光伏新增装机7433万千瓦 累计装机14.82亿千瓦首次超过火电[4] - 传统电网消纳模式面临挑战 需发展源网荷储一体化及绿电直连等就地消纳新模式[4] 绿电直连定义与原则 - 明确绿电直连为新能源通过专线向单一用户物理直供 区别于协议绿电交易模式[5] - 强调与分布式光伏政策衔接 分布式光伏自发自用属于绿电直连但无需建设专线[5] - 规定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统筹规划责任 确保电源负荷线路协调配置[6] 规划建设模式 - 允许存量与增量负荷参与绿电直连 充分利用企业自备电厂等调节资源[7] - 禁止电网企业参与投资建设 由负荷侧企业主导或发电企业第三方合作[7] - 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允许余电上网 未连续运行地区禁止反送电[7] 运行机制设计 - 并网型电源接受调度但保留自主权 除安全突发情况外不干预运行曲线[8] - 明确绿电与公共电网责任边界 企业超申报容量用电需自担风险[8] - 要求配置储能及控制负荷峰谷差 避免消纳困难时段向电网反送电[8] 市场交易与价格政策 - 绿电直连项目作为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符合市场化发展方向[9] - 按规定缴纳输配电费及政府性基金等费用 禁止违规减免[9] - 强化电能计量管理 在发电用电及储能等多关口安装计量装置[9] 政策影响与意义 - 形成用户发电企业电网三方共赢局面 用户免除碳税发电企业获得新消纳渠道电网保障收益[9] - 为出口型制造业提供降碳路径 为新能源开创就近消纳新模式[10] - 构建完整可复制的制度框架 推动绿色用能体系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