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问答】离境退税相关机构的热点问答来看看吧!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6-02 08:35

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系统解读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修订公告(2025年第11号)中的关键操作细则 [1][3][5][9] 退税商店操作规范 - 退税商店在发生境外旅客退货等情形时 需在作废销售发票的同时将对应的《离境退税申请单》作废 [1] - 对于已办理离境退税的销售发票 退税商店不得作废或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1] 退税代理机构资质与选择 - 申请成为退税代理机构的银行需满足四项条件 包括在离境口岸隔离区内具备办理业务的场所和设施 具备系统运行条件 三年内无税收违法行为 愿意先行垫付退税资金 [1] - 退税代理机构由省税务局会同财政 海关等部门按照公平 公开 公正的原则选择 [2] - 省税务局与选定的退税代理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期限为两年 [3] 退税方式与流程 -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 退税金额超过20000元人民币的 退税代理机构应当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5] - 退税金额未超过20000元人民币的 可根据境外旅客选择采用现金退税或银行转账方式 [5] - 当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因故不能及时提供信息比对时 退税代理机构可先计算应退税额 待系统比对无误后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办理退税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