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核心内容 - 修订后的条例旨在强化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差旅、公务接待等领域的节约措施,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1] - 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通过制度约束减少铺张浪费行为[4] - 适用范围涵盖党的机关、行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 经费管理 - 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等六项费用[9] -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国内公务支出除银行转账外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12] - 政府采购需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禁止超标准采购与职能无关的资产和服务[13] 国内差旅与因公出国 - 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差旅活动,禁止变相旅游或异地无实质内容交流[15] - 因公临时出国实行限量管理,禁止照顾性出访、公款旅游及超标准安排交通食宿[17][19] - 外事部门需加强经费预算审核,无预算不予批准出国事项[18] 公务接待与会议活动 - 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函制度和支出总额控制,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酒水[22][23] - 会议活动实行分类审批管理,严禁在风景名胜区办会及发放纪念品[32][33] - 培训活动禁止与会议混同,线上培训优先,严控经费支出范围[35] 公务用车与办公用房 - 公务用车实行编制标准化管理,优先选用国产新能源汽车,禁止变相超配[27][29] - 办公用房建设需严格审批,超标部分必须腾退,禁止豪华装修和配套广场建设[38][40] - 领导干部退休或调离时需及时腾退办公用房,禁止租用酒店房间办公[34] 资源节约与监督机制 - 推行无纸化办公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建设节水型单位[36][46] - 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需定期曝光典型案例[42][40] - 违规行为将追究领导责任,包括搞形象工程、查处不力等情形[57][58]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证监会发布·2025-05-18 14: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