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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通个税汇算 | 专项附加扣除易错情形
蓝色柳林财税室·2025-05-16 00:54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易错情形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及子女教育扣除 -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婴幼儿每月2000元,父母可选择由一方100%扣除或双方各50%扣除 [1]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扣除方式与婴幼儿照护相同,学前教育阶段(3岁至小学入学前)子女参照执行 [1] - 同一子女的父母双方扣除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0% [1] 子女教育扣除期限 -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当月至结束当月,毕业后不得继续享受 [1] 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 非独生子女赡养年满60岁父母,每人每月扣除上限为1500元,兄弟姐妹合计不超过3000元 [2] 继续教育扣除范围 -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仅限《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证书,且批准日期需在纳税年度内 [5] - 非目录范围内证书(如阿里云认证、华医网培训证书)不可扣除 [4] 大病医疗扣除规则 - 大病医疗扣除范围为医保目录内自付部分,需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 [7] - 仅限纳税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医药费用,成年子女支出不可扣除 [7] 住房贷款利息与租金扣除冲突 - 纳税年度内不可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9] - 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者不得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10] - 若主要工作城市外有符合条件住房,可选择填报贷款利息或租金扣除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