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证监会发布·2025-05-07 08:12

核心观点 - 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提出25条举措,旨在推动行业从“重规模”向“重回报”转变,形成高质量发展“拐点” [1] 优化收费与激励机制 - 对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推行与业绩挂钩的浮动管理费率,业绩明显低于比较基准的须少收管理费 [1] - 全面建立以基金投资收益为核心的行业考核评价体系,引入业绩比较基准对比、基金利润率等指标 [2] - 提高基金公司高管、基金经理跟投本公司产品的比例和锁定期要求 [2] - 建立健全与基金投资收益挂钩的薪酬管理制度,对中长期业绩差的基金经理,要求其绩效薪酬明显下降 [2] 提升投资服务与能力 - 引导行业机构围绕投资者最佳利益优化资源配置,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2] - 抓紧出台公募基金投资顾问管理规定,促进投顾业务规范发展 [2] - 加快推出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便利机构投资者参与基金投资 [2] 促进权益投资发展 - 优化基金注册安排,推出更多场内外指数基金和中低波动含权型产品 [3] - 强化基金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的约束力 [3] - 对基金投资业绩全面实施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提升投资行为稳定性 [4] 强化监管与行业建设 - 完善监管制度,丰富执法手段,提升基金公司治理水平,督促大股东、董事会、经营层归位尽责 [4] - 完善行业多层次流动性风险防控机制,提高行业合规水平 [4] - 提升行业声誉管理能力,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加快建设一流投资机构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