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都来”开业了!胖东来:已发律师函
凤凰网财经·2025-05-03 12:54

事件概述 - 浙江嘉兴一家名为“胖都来”的卖场于5月1日开业 因其名称与知名零售品牌“胖东来”高度相似而引发争议和网络关注 [1] - 5月2日 胖东来方面回应称已取证并向对方邮寄律师函 相关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第二位 [1][12] 涉事方“胖都来”情况 - 该卖场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地理位置接近杭州市 [2] - 卖场于5月1日至3日举办开业活动 活动现场有女明星参与 其社交账号此前发布的视频中也有多位明星艺人送上祝福 [2][6] - 卖场工作人员解释 命名中“胖”寓意丰盈、富足、美好 “都”字则取自集团董事长的姓氏 并称售卖商品以服装和日用百货为主 没有刻意模仿胖东来 [13] - 运营公司为浙江胖都来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5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达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都建明 [15][16]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农副产品销售等 [16] 品牌方“胖东来”的应对 - 胖东来方面证实已就此事向浙江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并对胖都来的视频号、抖音进行取证 同时向胖都来所属公司邮寄了律师函 [12][13] - 胖东来方面表示将持续跟进此事 并将通过其账号公示阶段性结果 [12] - 公司认为胖东来作为零售行业的知名品牌已有显著辨识度 胖都来的宣传行为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 [13] 法律专家观点 - 律师认为“胖都来”存在侵权碰瓷“胖东来”的行为 [16] - “胖东来”在零售行业具有较高知名度 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 “胖都来”与其仅一字之差 整体读音和字形相近 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高度近似的名称 有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嫌疑 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还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 [16] -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 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存在特定联系 “胖都来”使用与“胖东来”近似的名称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17] - 律师指出 “胖都来”以法定代表人姓氏为由的解释在法律上难以站住脚 判断侵权的关键在于客观上是否造成消费者混淆以及是否有攀附商誉的故意 [17] 市场与公众反应 - 不少网友评论胖都来“东施效颦”、“山寨的味道” [11] - 记者多次联系胖都来所属的浙江盈中控股集团及当地市场监管局 电话无人接听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