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政策 - 国家能源局发布《若干举措》,从三方面提出十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包括提升发展动能、推动公平参与市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2] - 政策目标为引导民营经济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能源低碳转型、安全保障和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 民营企业参与能源重大项目 - 支持民营企业参股核电项目,参股比例从2020年2%提升至2024年10%,涉及江苏徐圩一期等五个新核准项目 [2] - 鼓励投资水电、油气管网、油气储备设施及"沙戈荒"大基地等基础设施 [2] - 充电设施领域民营企业占比显著,规模以上运营商中民企占比超80%(截至2024年底) [2] 能源新业态与科技创新支持 - 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投资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微电网等创新领域 [2] - 民营企业已深度参与能源科技项目,在前四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占比约50% [2] - 鼓励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培育"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及设备循环利用商业模式 [2] 市场准入与融资支持 - 推进油气管网运销分离,优化电网建设许可条件,便利民企进入竞争性环节 [3] - 将低压办电"零投资"服务范围扩展至160千瓦以下民营用电企业,预计五年内新增受益主体超100万户 [4][5] - 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能源民企通过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及债券融资获取资金,鼓励开发专项绿色信贷产品 [4] 政务服务优化 - 推行"一窗受理"和在线并联审批,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风电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 [5] - 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完善权益维护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及收费监管,助力企业"走出去" [5]
新华社经济参考报丨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十条举措出炉
国家能源局·2025-04-29 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