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目标与量化指标 - 到2027年交通运输行业电能占终端用能比例达10%,交通基础设施沿线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不低于500万千瓦[2] - 2035年初步建立以清洁低碳能源为主的交通运输用能体系,纯电动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主流,新能源营运重卡规模化应用[7] - 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逐年提升,交通运输绿色燃料生产能力显著提升[7] 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开发 - 铁路领域:利用候车楼、货场、站房等资源建设光伏屋顶及车棚,新建大型场站预留光伏安装条件[10] - 公路领域:在服务区、收费站等区域建设清洁能源项目,推广柔性输配电、构网型储能等技术,规划源网荷储充一体化项目[10] - 港口航道:依托港池、仓库等开发海洋能、光伏、风电,推广新能源港内集装箱卡车及船舶充换电站[10] - 枢纽场站:利用屋顶及土地开发分布式新能源,供冷供热采用地热能、空气能,配置新型储能及柔性制氢资源[11] 技术创新与系统优化 - 推广新能源柔性汇集接入、智能微电网、车网互动、虚拟电厂等技术,提升配电网承载能力[12] - 探索构网型技术的绿色交通应急电力系统,在灾害多发区部署移动储能充电车及应急设施[12] - 推动交通能源系统参与电力市场调节,智能化充电设施纳入电力需求侧管理[12] 运输装备绿色转型 - 铁路:淘汰高耗能机车,推广电动、氢能、混合动力机车及配套供能设施[13] - 公路:加快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淘汰国四以下标准车辆,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13] - 船舶:发展LNG、绿氢等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探索光伏发电技术应用[13] - 航空:布局新能源航空器试验基地,建立适航审定体系[13] - 邮政快递:推广新能源配送车辆及无人机,应用可持续航空燃料[13] 绿色燃料体系与产业融合 - 提升LNG、绿氨、氢能等绿色燃料供应能力,建设生产基地及储运加注网络[14] - 打造交通运输虚拟电厂,发展电池资产管理、新能源装备融资租赁等新兴产业[15] - 推动动力电池、氢燃料电池等产业链补链强链,培育退役组件回收等后市场产业[16] 政策与资金支持 - 2030年前免收集中式充换电设施需量电费,分时电价提升车网互动积极性[17] - 利用专项债、绿色信贷等资金渠道,落实新能源车船税收优惠[17] - 制定电动重卡、氢能船舶等标准,推进国际标准互认[17] - 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启曜"行动,打造零排放运输通道及零碳服务区试点[17]
积极推广构网型储能!十部门印发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指导意见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4-25 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