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今宣判
梧桐树下V·2025-04-25 12:47
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辩称: 两被告已经根据规定及时将增持意愿、资金筹措情况及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延期等情况书面告知金某泰,因客观上履行能力不足,无 法再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对此,公司也及时发布了公告。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情况导致, 并非两被告不履行增持承诺导致。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公开承诺增持行为的法律性质、责任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主要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 文/上海金融法院 今天(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某泰)、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 案。该案是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 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 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本案采用示范判决机制进行审理。 金某泰系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2021年6月15日,金某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 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某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某、罗某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