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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放宽!新版重要清单发布!
新华网财经·2025-04-24 02:52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核心内容 -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事项数量由2018年版151项缩减至2025年版106项 总体放宽准入门槛并降低交易成本 [2] - 与2022年版相比 事项数量减少11项至106项 全国性管理措施由486条减至469条 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减至20条 [4] 准入放宽具体措施 - 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改为检测认证制度 [6] - 取消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 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 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7类全国性管理措施 [6] - 取消地方性船舶设计修造 酒类生产经营 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等管理措施 实施全国统一准入方式 [6] 新业态与重点领域规范 -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条例》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纳入清单管理 [8] - 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将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生产批发零售审批纳入清单 [8] - 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明确非金融机构不得违法使用"期货公司"字样 [8] - 重要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范围从10大类调整为14大类27种 更好保障生产安全 [8] 市场准入壁垒清理行动 - 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重点清理地方性法规 规章等违反市场准入制度的规定 [10] - 建立健全线索归集 核实整改 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 落实"非禁即入"原则 [10] 新业态准入创新机制 - 通过超级场景推动"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创新生态"正向循环 [12] - 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 制定特别措施并推动上升为全国制度 [12] 民营企业准入优化 - 负面清单修订有序放宽民企准入条件和领域 加强准入审批规范化便利化 [14] - 坚持"非禁即入"原则破除各级市场准入壁垒 营造稳定可预期发展环境 [14] 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 明确各级政府部门需实施准入后监管 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 [15] - 推动构建政府监管 企业自觉 行业自律 社会监督协同监管格局 [15] - 加快构建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同步优化准入放开与事后监管政策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