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法修订背景 - 现行税收征管法最近一次大幅修订是在2001年,距今已有24年,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新业态新技术涌现存在脱节 [1] - 现行法律主要侧重企业纳税人,难以适应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后对自然人管理服务的要求 [1] - 刑法、民法典、行政强制法等法律修订后,现行税收征管法与之存在衔接问题 [1] 修订主要内容 - 征求意见稿共106条,较现行法律新增16条、删除4条、修改69条,章节架构基本保持 [2] - 修订聚焦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对接个税改革、加强法律衔接等方面 [2] - 体现公平竞争税收秩序的条款31条,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条款21条 [2] 纳税人权益保护 - 取消纳税争议提起复议需清税的前置条件,保障行政救济权 [2] - 主动纠正或配合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可获从轻、减轻或免罚 [2] - 简化税务登记流程,登记机关与税务部门实时共享信息,纳税人无需单独办理 [2] 税务执法规范 - 增加税务机关对涉税信息保密及限制用途的规定 [3] - 健全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裁量权行使 [3] - 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致纳税人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3] 数字经济适应 - 新增平台经营者报送涉税信息及配合税务检查的规定 [3] - 明确电子凭证、资料的法律效力 [3] - 要求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纳税相关数据 [3] 税收违法打击 - 完善自然人纳税人税务检查、阻止出境等规定,打击高收入者偷逃税行为 [3] - 将"偷税"修改为"逃税",与刑法术语衔接 [4] - 对接民法典和企业破产法,调整税收优先权顺位以减少执行争议 [4] 修订程序进展 - 征求意见持续至4月27日,公众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或信函提交建议 [4] - 税务部门将梳理研究可行性意见以完善草案 [4]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稿今起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2025-03-28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