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点题 代表委员共答】对财务造假者该罚得再重些
财务造假的现状与挑战 - 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手法隐蔽性更强且越来越复杂,例如业绩变脸、财务洗澡、虚构贸易,通过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和票据交易进行空转走单,甚至形成相互依存的造假生态圈 [1] - 典型案例包括千亿白马康美药业和行业龙头恒大地产,这些看似业绩优秀的领头羊公司通过财务造假和会计两本账虚构业绩 [1] - 第三方配合造假行为多发,涉及上市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合作方、中介机构等,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手法专业化的特点,发现和查处难度大 [2] 打击财务造假的政策建议 - 建议增加第三方配合造假的追责依据,通过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明确民事、刑事责任认定标准,完善协同处置机制,实施有效的联合惩戒 [2] - 提出完善刑法中关于财务造假和欺诈发行的量刑条款,明确主从犯区分和量刑标准,将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纳入量刑范围 [2] - 建议将欺诈发行罪纳入金融诈骗罪范畴,最高刑提高至无期徒刑,并大幅提高罚金标准,同时引入民事赔偿机制 [2] 综合治理与防范措施 - 国际经验表明重典治乱具有警示作用,如美国安然公司财务造假案例,可从根本上杜绝违法成本低和入罪难等问题 [3] - 在依法严惩的同时需依责严防,通过完善吹哨人制度、发挥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董反舞弊职能、提高内部人举报奖励金额等方式,全面挤压财务造假生存空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