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文章聚焦于当前资本市场中,利用社交媒体、AI技术等新型手段进行的非法荐股活动日益隐蔽化、技术化和产业化,其通过制造虚假市场共识,特别是对中小盘股造成异常波动,严重干扰市场秩序并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需要监管、平台、司法等多方协同,并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1][2][4][7][8][11] 非法荐股的新特点与手段 - 技术化与隐蔽化:非法荐股活动从公开平台转向短视频、直播切片、私域社群及加密聊天工具传播,使用暗语、谐音词规避筛查,部分甚至通过境外服务器运营和虚拟货币结算以增加追踪难度 [4][5] - 产业化链条:非法荐股与黑灰产结合紧密,形成“引流-荐股-收割”完整产业链,并与场外配资、虚拟盘联动进行诈骗 [4] - AI技术滥用:利用AI技术大幅降低非法从业门槛,可生成仿冒分析师形象的虚拟人、伪造“实时解盘”视频及专业“个股诊断报告”,并通过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实时替换敏感词以规避平台审核 [7] - 包装与引流:以“免费交流”、“知识付费”、“投资课程”等名义包装荐股行为,将投资者引流至付费服务或虚假交易平台,规避直接监管 [5] 非法荐股的市场影响与危害 - 诱导跟风与财产损失:AI生成的非法荐股信息更具可信性和针对性,传播速度呈指数级增长,容易诱导投资者跟风买入,当非法荐股者操纵市场或反向操作时,跟风投资者会遭受巨大财产损失 [7] - 制造虚假共识与股价异常波动:大规模AI荐股可能被用以人为制造市场热点,诱导散户集中买入特定股票,导致价格异常波动,甚至配合“拉高出货”等操纵行为,对中小市值股票造成短期剧烈冲击 [7][8] - 冲击中小盘股流动性:“大V荐股-吸引散户跟风”的行为,对中小盘股、流动性较低标的影响尤为显著,可能通过制造虚假市场共识诱发局部流动性异常波动 [8] - 目标群体:每当行情活跃,非法荐股行为就会抬头,缺乏投资经验的新股民往往成为主要受害者 [6] 当前治理面临的挑战 - 法律界定模糊与滞后:现行法律对非法荐股,特别是对“软性荐股”、AI荐股等新型行为的界定存在滞后性与模糊性,难以准确区分暗示性非法荐股与合理的市场分析及言论表达 [9][10] - 执法与司法难题:对新型行为缺乏明确界定,在责任认定、量刑标准方面不够细化,导致执法与司法机关面临无法可依或法律适用不明确的难题,且司法审判周期长,投资者权益难以及时保障 [10] - 行为隐蔽性增强:在短视频自媒体环境下,荐股行为可能通过暗示性语言或借助粉丝在弹幕、评论区暗示个股,隐蔽性变强,难以区分是合理交流还是“托”的行为 [9] 综合治理建议 -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司法、证券监管、自律组织、公安、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电信渠道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形成全方位监管合力,加强对非法荐股的处置处罚力度和速度 [12] - 技术反制与技术赋能监管:建议构建AI驱动的全网监测系统,识别跨平台荐股话术变体(如谐音、表情符号),并关联资金账户异常流动,实现对非法荐股行为的精准打击 [12] - 强化资质审查与获利判定:平台应严格审查提供涉股票信息人员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从业资格;在裁定“软性荐股”时,综合判断是否存在通过暗示性话术或行为间接引导投资者决策并从中获利的情况 [13] - 实施分类治理与阻断引流:对于无资质的人员或机构,平台应限制其添加客户的功能,以阻断其非法引流的途径 [13] - 加强靶向化投资者教育:通过更精准的受众群体和更身临其境的体验方式,加强投资者教育,警示荐股骗局,弱化“暴富幻觉” [12] - 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对于频繁发生且损害投资者信心的非法荐股典型案例,应加大宣传力度,以起到警示作用 [12]
打击非法荐股!两会代表发声
券商中国·2025-03-07 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