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公司财务运作 - 为加速应收账款回笼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 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 保理业务累计发生金额已达2.15亿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2] - 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议案 同意在未来12个月内开展累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该额度包含2025年已发生的2.15亿元 且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5] 业务具体安排 - 保理业务标的为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且该等应收账款不存在抵押 质押给任何第三方的情况 [7] - 保理方式为金融机构受让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并提供无追索权保理服务 合作机构将根据资金成本 融资期限 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选择 [8] - 保理业务自第一笔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每笔期限以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额度内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10] 交易影响与审议 - 公司开展此项保理业务有助于盘活资产 降低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成本 加速资产周转效率 改善公司经营性现金流状况 [10]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6] -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