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国安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

诉讼案件概述 - 公司作为被告(案外人)涉及一起诉讼,原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请求追加公司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依法缴纳20,000万元(即2亿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公司的未清偿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1] - 案件处于一审判决阶段,涉案金额为20,000万元及诉讼费用 [1] - 该诉讼事项于2025年9月由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受理 [1] 一审判决结果 -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关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2][3] - 公司收到案号为(2025)津0115民初12405号的《民事判决书》 [2] 对公司财务的影响 - 本案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1][4] 其他诉讼事项披露 -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以公司或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115.48万元 [5] - 上述未达披露标准的诉讼主要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5] - 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