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事件与处罚 -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邱建民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4年12月25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1] - 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 - 深圳证监局拟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 [6] - 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邱建民给予警告并处以1,200万元罚款 [6] - 对时任总裁兼董事邱扬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饶琦处以150万元罚款 [6] - 对邱建民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7] 违法违规事实详情 - 2020年至2021年,实际控制人邱建民通过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向公司客户、原子公司、设备供应商提供资金,用于其向公司归还历史欠款,但未向公司报告资金来源 [3]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0年虚构回款3.9458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少计资本公积3.2132亿元 [3] - 导致公司2021年虚构回款1.1296亿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少计资本公积4.3428亿元 [3] - 2022年6月,邱建民指使子公司以预付货款形式间接向联营公司提供资金,用于归还得润电子的财务资助款 [3] - 导致公司2022年上半年虚构回款2683.69万元,少计信用减值损失506.10万元 [3] 对财务报告及文件的影响 - 上述行为导致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4] - 2022年1月1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20年年报及2021年1-9月财务数据 [4]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公告,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4] - 对2020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3.7115亿元,调增资本公积3.2132亿元 [4] - 对2021年度调增信用减值损失6639.31万元,调增资本公积4.3428亿元 [4] 股票交易处理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13] - 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5日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复牌 [15] - 自2026年1月6日开市起,股票简称由“得润电子”变更为“ST得润”,股票代码不变 [15] -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15] - 公司判断该事项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7][16] 公司应对措施与现状 - 公司已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议案 [8][16] - 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一切正常 [9][17] -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事项向投资者致歉,并表示将完善内控制度、提高治理水平与信息披露质量 [9][17] - 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需满足自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的条件 [1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