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文 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6-01-02 03:11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将于2025年12月31日宣布支持约50个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1] - 政策旨在从需求端发力,激发消费需求并释放消费潜力,鼓励居民消费后取得发票参与抽奖 [1] - 中央财政将对试点城市分档安排奖补资金 [1] 试点范围与行业覆盖 - 试点城市申报范围为地市级及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各省会或首府城市以及地级市、州、盟 [1] - 有奖发票覆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 [1] - 政策覆盖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的日常消费主要场景 [1] 参与规则与实施 - 活动针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指定行业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票面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 [1] - 试点城市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有奖发票范围、参与方式、中奖规则、奖项设置、兑奖方法及违法行为举报等要求 [2] - 消费者需关注试点城市公告,根据公布的具体活动要求积极参与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