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26日,海南华铁及其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25号)[1] 涉嫌违法事实一:重大合同披露不完整 - 2025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铁大黄蜂与杭州某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36.9亿元[2] - 协议中包含关键条款,允许甲方(杭州某公司)根据其下游客户情况单方面解除订单且无需承担责任,但公司在2025年3月5日披露的公告中未提及此对协议履行有重大影响的条款,导致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2] 涉嫌违法事实二: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 - 上述《算力服务协议》原定计划提交验收时间为2025年4月底前,但华铁大黄蜂未按期交付[3] - 超期后,双方于2025年6月27日和8月29日两次签订《变更申请函》,对计划验收日期进行延期变更,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这些重大进展[3] - 公司直至2025年9月30日才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终止<算力服务协议>的公告》[3] 监管认定与处罚依据 - 披露不完整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4] - 披露不及时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十二项,以及相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条款,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情形[4] - 时任总经理兼董事胡丹锋、时任董事长张祺奥、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郭海滨均被认定为对两项事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4][5] 拟处罚决定 - 对披露不完整行为的拟处罚:对公司罚款500万元,对胡丹锋罚款300万元,对张祺奥罚款200万元,对郭海滨罚款200万元[5] - 对披露不及时行为的拟处罚:对公司罚款300万元,对胡丹锋罚款100万元,对张祺奥罚款60万元,对郭海滨罚款60万元[6][7] - 综合两项,拟处罚总额为:对公司罚款800万元,对胡丹锋罚款400万元,对张祺奥罚款260万元,对郭海滨罚款260万元[7] 公司股东情况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总数为214,812户,平均持股9,295股[8] - 前十大股东包括:第一大股东海南海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78%),第二大股东胡丹锋(持股8.86%)[8] - 机构股东包括: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第六大股东,持股0.56%),以及多只中证1000指数基金[7][8]
海南华铁瞒关键条款拟被罚 广发基金及其管理社保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