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销售费率新规定稿出炉!服务个人投资者,大力发展权益投资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31 14:00

文章核心观点 - 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标志着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三阶段”工作平稳落地,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推动行业从“重销售规模”向“重投资者回报、重服务能力”转型 [1][4][6] 费率改革核心内容 - 拉平并降低认/申购费率上限:主动偏股型基金不高于0.8%,其他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5%,指数型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3% [2] - 优化赎回费制度:将四档简化为三档,持有期7天至30天的赎回费从0.7%提升至1%以遏制短期炒作,并对个人投资者持有满7日的债券/场外指数基金及机构投资者持有满30日的债券基金豁免赎回费 [2] - 全面规范销售服务费:主动偏股及混合型基金不高于0.4%/年,指数与债券型基金不高于0.2%/年,货币基金不高于0.15%/年,持有超一年的份额不得继续收取销售服务费(货币基金除外) [3] - 降低机构客户非权益类基金尾随佣金分成比例:向机构销售非权益类基金的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权益类基金维持30%上限 [3] - 明确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的法律依据与功能定位,鼓励机构通过该平台申赎基金 [4] - 其他要求:明确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应支付给投资者或归基金财产,明确基金投顾业务不得双重收费等廉洁从业要求 [4] 改革影响与行业导向 - 据测算,费率改革三阶段全部完成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省510亿元成本,公募基金综合费率水平下降约20%,其中第三阶段(销售费用)降费规模约300亿元 [1][5] - 改革引导行业资源投向两大领域:服务个人投资者(维持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例不超50%的上限)和大力发展权益投资(通过差别化安排引导行业聚焦权益类基金竞争力) [6] - 新规旨在推动基金销售机构由“重首发”向“重保有”转变,更专注于改善客户体验与提升服务能力 [6] - 腾安基金表示将全面严格落实新规,依托金融科技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