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公司近期融资与资金管理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西北铜、北铜新材于2025年12月30日与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2,260,268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5,499,956.40元 [2] - 扣除不含税的总发行费用人民币14,261,403.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1,238,552.60元 [2] -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已完成验资 [2]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项账户,并已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 临时补流专项账户设立与监管协议核心内容 - 为规范管理,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北铜、北铜新材分别设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项账户 [3] - 专项账户仅用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且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5] -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包括现场调查、查询专户资料等,并需每半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5] - 开户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6] - 若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银行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6] - 若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公司或保荐机构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6] - 协议自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