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核心观点 - 公司宣布实施2025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现金形式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1][2][7] 分配方案详情 - 分配方案已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通过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2] -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57,931,237股为基数 [4]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5,793,123.70元(含税)[4] - 本次权益分派为现金分红 不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 [7] 分派对象与实施安排 - 分派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东派发 [5] -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8] 扣税说明 - 对于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 持股期限超过1年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派发0.10元/股 [9]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 股息红利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实际税负20% [10] -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 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20%税率 实际税负10% [10] -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 公司代扣代缴10%所得税 税后实际派发0.09元/股 [10] - 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公司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 税后实际派发0.09元/股 [11] -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公司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实际派发为税前0.10元/股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