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决议与授权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8日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全部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的议案 [2] - 议案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3][4][10] 投资计划核心内容 -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投资金额(含收益再投资)不得超过该额度 [3][9][11] - 投资种类限于国债逆回购及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为银行或中国证监会评级为A级及以上的证券公司 [9][12] - 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14] - 该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15] 投资目的与影响 - 投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和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及安全的前提下,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3][10] - 公司认为该投资不会对日常经营、项目投资及主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资金效率并增加投资收益 [19] 投资管理与风险控制 - 公司建立了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仅投资于规定范围内的产品、由财务部建立专项台账管理、审计部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 [17] - 公司将对拟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并动态调整投资节奏以应对市场波动、收益不及预期及操作风险 [16] - 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