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会议决议概况 - 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会议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2][3][4] - 会议审议通过了两项议案,包括《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8][9][11]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余资金处理 -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中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和改性硅酮密封胶15,000吨项目”已于2023年5月结项,此前已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1,681.3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31] - 截至目前,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仍节余资金745.05万元,其中仅有少量尾款54.06万元待支付 [5][31]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财务成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剩余全部节余募集资金745.05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随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5][27][34] - 综合2023年及本次操作,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累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26.41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277,374,785.57元的8.75% [31]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投项目调整 - 公司拟对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1.484万吨有机硅新能源密封胶、0.2万吨核心助剂建设项目”的部分子项目进行调整 [9][13] - 调整原因系公司全资孙公司安庆诚泰于2025年11月收到政府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两个子项目位于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需进行整改 [16] - 子项目“年产0.2万吨核心助剂项目”已建设投产,须于2027年9月30日前完成生产设备拆除,并计划在2027年底前搬迁至长江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外的公司自有土地上 [16] - 子项目“年产1.7万吨高性能聚氨酯新能源胶项目”尚未完成建设,根据通知要求,公司计划优化工艺、原料选型,取消其中的“预聚体生产”化学反应工艺,并将预计建成时间由2025年12月调整至2026年12月 [17] - 被取消的“预聚体生产”环节将安排由全资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其现有生产基地投资建设,计划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17] - 本次调整仅涉及募投项目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部分,不涉及已到账的募集资金投入变更,该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3,436,236.32元,目前已基本使用完毕 [10][14][17] 相关决策程序与意见 - 两项议案均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6][10] - 两项议案均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7] - 保荐机构已就两项事项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表示无异议 [7][10][22][23][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