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人民法院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
证券日报网·2025-12-29 03:39

文章核心观点 -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7件惩治逃废债典型案例 旨在通过明确规则、加大惩治力度和加强协同 全面加强债权保护 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1][2][3][4] 典型案例特点与覆盖范围 - 案例覆盖面广 明确了针对七种常见逃废债行为的惩治规则 包括实际控制人通过关联公司转移收益、股东恶意转让股权或抽逃出资、夫妻协议离婚时故意少分财产、破产企业关联方恶意订立租赁合同阻挠清算、公司法定代表人虚构债务虚假破产、被执行人恶意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等[1] - 案例明确了三类责任追究方式 包括民事责任(如横向“刺穿公司面纱”让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处罚(如对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拘留15日并罚款10万元)以及刑事责任(如判处虚假破产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 惩治与防范的协同机制 - 强调“立审执”协同 通过强化立案预警(如利用司法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增加虚假诉讼甄别)、审判查处和执行查控来加大惩治力度[3] - 加强部门间协同 对于情节恶劣的逃废债行为 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 移送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刑事侦查与审判[3] - 鼓励支持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 与法院共同防范滥用破产制度逃废债[3] 后续工作方向 - 最高人民法院将不断完善治理逃废债的裁判规则和执行措施 借助法答网和案例库平台指导各地法院[4] - 助力完善破产制度 畅通债务依法合理出清的渠道[4] - 加强法治宣传 通过典型案例弘扬诚实守信 “惩、治、防”全链条发力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