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债务豁免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12-28 19:35

文章核心观点 -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获得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单方面、无偿的债务豁免,豁免借款本息合计37,762.48万元,此举旨在支持公司发展、减轻债务压力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 [2][4][9] 债务豁免概述 - 债务豁免涉及两方关联方:控股股东之一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豁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合计28,015.72万元;关联方济南舜正投资有限公司豁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济南高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息合计9,746.76万元 [2][4] - 被豁免的债务源于公司及子公司此前向关联方申请的借款:向高新城建借款26,300万元,年利率5.9%,已展期;向舜正投资申请借款10,000万元,实际到账9,532万元,年利率5.9% [3] - 本次债务豁免为单方面、无偿、不附带任何条件、不可变更且不可撤销的行为,豁免后债权人不再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承担任何还款义务 [4][8] 关联方基本情况 - 债务豁免方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7.71%的股份,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1,405,065.44万元,净资产63,009.66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47,121.99万元 [6][7] - 债务豁免方济南舜正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截至2024年底总资产639,972万元,净资产203,373万元,2024年净利润为-8,581万元 [7] 豁免函主要内容 - 高新城建豁免的具体金额:豁免公司债务本息149,255,726.03元,豁免济高生物债务本息88,346,046.58元,豁免永安房地产债务本息42,555,427.40元 [7] - 舜正投资豁免的具体金额:豁免公司债务本息71,425,698.63元,豁免济高产发债务本息26,041,901.37元 [8] 对公司的影响 - 债务豁免将相应增加公司资本公积,有利于增厚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 - 此举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 [9]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因公司单方面获益且不支付对价,根据相关规定免于按常规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