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对东江环保采取监管谈话措施 - 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监管谈话措施决定书》〔2025〕261号 [1] 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 - 个别项目收入存在跨期、点价交易的稀贵金属回收利用业务和填埋气发电业务收入确认不规范 [1] - 阳极泥销售业务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变更依据不足且成本核算不规范 [1] - 个别项目特许经营许可权摊销期限依据不充分 [1] - 重金属污泥车间借款利息资本化不规范 [1] - 公司还存在收入相关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 [1] - 2022年商誉相关资产组的认定口径与年报披露不一致 [1] -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 [1] 公司治理不规范 - 公司“三会”(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运作不规范 [1]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登记管理不规范 [1] - 上述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1] 监管措施及影响 -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2] - 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2] - 公司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 复议与诉讼期间,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2] - 公司表示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 公司回应 - 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所述事项 [2] - 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 - 公司表示此举旨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东江环保收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