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伤人事件多发,重申如何应对等法律常识很有现实价值
南方都市报·2025-12-27 08:21

为规范防控工作,国家林草局等多部门去年联合制定、发布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 案》,明确提出应当从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补偿救助等方面入手,防止出现野猪等个别物种过快增长 状况。如今,生态环境法典草案针对野生动物致害防控作出规定,就是对类似工作部署的一次升级,不 仅强调允许开展防控工作,而且明确地方政府的相关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湖北有人遭捕兽电网击中并当场身亡,而这种电网就是为猎捕野猪设置的。如何猎 捕野猪,现有的操作是否具备相应的科学依据,风险管控是否到位,这些问题一度引发广泛讨论。在国 家有关部门下发工作方案,法律明确地方政府野生动物防控工作相关责任的背景下,类似悲剧势必杜 绝。 在农村地区,野生动物侵扰现象频发,在遭遇野生动物威胁的危机时刻,如何应对,法律责任如何认 定,过去很多人对此不乏困惑。生态环境法典拟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 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事实上,野生动物保护法已有类似表示。在新的社会背 景下,重申该规定无疑是又一次精准的普法,提醒我们在应对野生动物袭击事件时,可以放下顾虑做好 防卫。 可见,生态环境法典并未在法律层面改变保护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