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及副董事长傅建立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其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2]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10] -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董事会成员变更 - 傅建立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数量不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发展 [2]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3] - 黄阔先生当选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数量仍为9名,其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新任职工董事背景 - 黄阔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自2012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部销售经理 [5] - 黄阔先生曾于2017年7月至2025年12月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5] - 截至目前,黄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5] 临时股东会决议情况 -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7][8]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全部出席,在任监事3人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9] - 截至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共有公司股份3,216,400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7] 审议通过的公司制度修订与制定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12] -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系列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共计11项具体制度 [10][11][12]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经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被认为合法有效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