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县级人大街道工委新规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新华网·2025-12-26 13:53

条例颁布与施行 - 云南省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已审议通过 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1] 条例出台背景与意义 - 截至2024年 全省共有223个街道 约占全省1429个乡镇(街道)总数的15.61% 街道已成为城市治理体系的重要阵地 [1] - 此前由于缺乏统一具体规定 各地人大街道工委工作存在职责不明 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等问题 条例的出台将为此提供明确的制度保障和工作指导 [1] 条例核心内容与规定 - 条例共二十条 明确了人大街道工委是县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在街道设立的工作机构 [1] - 条例对其组织架构 人员配备 工作职责 运行机制及经费保障等作出了全面规定 [1] - 人大街道工委由主任 副主任和委员组成 主任应专职配备 [1] - 细化了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联系代表 反映群众意见 指导基层民主等职责 并规定了完成县级人大常委会交办工作的具体内容 [1] - 为发展基层民主 条例规定人大街道工委可推动建立街道居民议事等工作机制 发挥代表和社会人士作用 推进居民参与管理经济 社会 文化等事务 [2] - 条例从加强组织领导 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等方面 对保障人大街道工委规范履职提出了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