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定位 - 财政部会同九部门于12月25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作为国家统一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中的首个具体准则 [1] - 该准则现阶段定位为试行文件,在实施范围和实施要求明确前,由企业自愿实施,不采取“一刀切”的强制要求 [1] - 后续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1] 准则体系与目标 - 《气候准则》的发布标志着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建设从“总体框架”迈向“具体议题”的纵深推进 [3] - 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 [3] - 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及应用指南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 [3] - 气候议题被认为是可持续信息披露体系中基础性最强、紧迫性最高的核心领域 [4] 准则主要内容与框架 - 《气候准则》主要内容除总则和附则外,分为四个部分: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 [5] - 以上四个部分与国际准则IFRS、TCFD保持了一致性 [6] - 在治理层面,准则深入到治理机构或个人的职责权限、专业能力、工作方式等层面,而非仅停留在“有没有治理机构” [7] - 在战略层面,准则特别强调了气候韧性评估,要求企业站在不同气候情景下审视自身的长期生存能力,进行“压力测试”式的披露 [7] - 在风险管理层面,准则强调了整合性;在指标和目标层面,体现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思路,既有温室气体排放核算的硬性指标,也有气候目标设定与进展监控的定性要求 [7] 准则的影响与价值 - 统一规范的披露信息将有助于破解“洗绿”、“漂绿”难题,引导资本精准流向低碳项目,为转型融资提供可信依据,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8] - 准则的核心价值在于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与沟通成本,为企业提供了自主、负责任传递信息的机会,披露标准完全公开透明,企业可主动呈现自身气候行动与风险应对,直接获得市场认可 [8] - 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温室气体排放,分类披露报告期内产生的温室气体绝对排放总量(以吨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8] 主要受影响群体与挑战 - A+H股上市公司是核心受影响群体,香港已明确ISSB准则采纳路线图,2028年1月1日起恒生指数成分股强制实施,2029年1月1日起覆盖全部2500家香港主板上市公司 [9] - 香港准则与ISSB准则差异极小,《气候准则》的出台意味着A+H股公司无需应对两套差异较大的标准,合规压力显著降低 [9] - 气候披露对很多企业具有挑战性,例如金融企业需披露范围3第十五类‘投资’的温室气体排放(即投融资的碳排放) [9] - 国内外金融机构针对范围3投融资碳排放核算在资产分类、核算范围、归因因子选择、数据来源与质量、披露要求等关键问题上,在不同标准框架之间存在差异 [9] - 金融机构投融资的碳排放来源于投融资的企业和项目的直接碳排放,因此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碳核算工作的有效开展是金融机构进行规范、准确、可比投融资碳核算的前提,这注定是一个逐步探索、循序渐进的过程 [10] 国际接轨与全球意义 - 《气候准则》的出台向全球释放了中国坚持推进气候治理、稳定市场预期的明确政策信号 [11] - 准则在气候相关情景的要求中,从“是否有与最新气候变化国际协议、国家承诺相一致的气候情景”修改为“是否有与最新气候变化国际协议、国家战略规划、国家自主贡献相一致的气候情景”,与中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2024年9月宣布的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相一致 [11] - 准则积极吸收国际成熟经验,在结构上与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趋同,保障了国际可比性,推动国内外披露语言相通,降低企业跨境经营与融资成本 [11] - 准则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立足中国发展阶段与现实条件,结合中国实际设置披露框架、明确温室气体核算方法等要求,确保准则切实可行,维护国家发展利益 [12] 短期、中期与长期影响 - 短期来看,《气候准则》将引导企业更加重视气候议题,建立和完善气候相关治理机制和风险管理流程,这是一个“从0到1”的突破,对于提升企业气候意识和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3] - 中期来看,准则将促进气候相关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提升,为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13] - 长期来看,准则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中国实现“双碳”目标、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贡献独特力量 [13]
9部门发布ESG披露气候准则,从自愿向强制披露扩展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12-26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