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措施与信息披露问题 - 公司因2018年半年报信息披露不准确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 [1][3] - 信息披露不准确源于2018年6月出售安徽开开视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股权时相关股权转让事项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 [1] - 深圳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刘凤喜、周彬、李春雷采取了监管措施 [1][3] 公司回应与影响评估 - 公司及相关人员将积极进行整改并提高合规意识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1] - 本次收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 [1] -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正式收到相关监管决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