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 - 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提出三方面共11条政策措施,旨在通过强化商务与金融系统协作,精准支持消费重点领域,激发市场消费潜能 [1] 协同机制与重点领域 - 银行业金融机构需与各级地方政府商务部门建立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细则,推动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与社会资本形成合力,共同锁定消费项目和消费群体 [1] - 具体措施包括:探索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消费重点领域,支持康养、文旅等消费重点项目以及数字、绿色等新型消费领域 [2] - 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数码产品等领域的消费金融服务,完善分期付款、信用卡、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等产品和服务模式,满足以旧换新和升级消费需求 [2] - 落实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差异化政策,加快推动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发展,并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2] - 加强与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企业和平台的对接,提供境内外交易撮合服务,完善跨境供应链融资模式,支持企业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扩大内贸险承保规模 [2] 金融服务创新与覆盖面 - 围绕升级商品消费、扩大服务消费、培育新型消费等方向,持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重点结合家政、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教育、旅游、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的发展趋势,推动金融服务嵌入消费场景 [3] - 用好用足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向服务消费领域和养老领域经营主体发放贷款 [3] - 建立健全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活动推介机制,加大对服务消费和养老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并提高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适配度 [3] - 深化政金企对接合作,参与商务部门组织的促消费活动,推出专属金融解决方案和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红包,提高补贴资金精准直达效率 [4] - 创新消费场景金融服务,统筹做好融资、结算、保险等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县域商业体系等消费场景建设 [4] 差异化特色金融服务 -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因地制宜,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金融支持首发经济、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人工智能+消费”、“IP+消费”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有效举措 [5] - 积极探索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的合作,开发适应互联网特点的业务模式,同时加强与实体零售企业、电商平台的协同合作,拓展“一站式”金融服务 [5] -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扩大消费积分应用,积极开发面向中小商户和个体经营者的信贷产品,并协同探索将财政补贴、消费券与数字人民币、平台积分等数字化工具相结合 [5] - 引导企业和平台加大对新型消费模式的投入力度,对已形成实际交易规模和示范效应的新型消费项目(如首发活动、数字消费节)给予信贷资金定向支持 [6]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从三方面协同发力提振消费
国际金融报·2025-12-26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