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发布与生效时间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 - 该规定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1] 政策制定原则与目标 - 政策坚持严守底线、风险预防、问题导向、协同治理原则[1] - 旨在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细化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要求[1] - 针对网络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平台审核责任不到位、网店质量把关不严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管制度供给[2] - 对《产品质量法》、《电子商务法》等原则性规定进行细化,以完善网售产品管理制度体系,保障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2] 监管产品范围与清单管理 - 规定适用于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工业产品,以及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工业产品[1] - 对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实行清单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将结合产品特点、风险及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动态调整[1][3] - 清单管理旨在提升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 平台内经营者(网店)义务 - 平台内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销记录制度,履行产品信息展示、协助召回等义务[4] - 必须在销售页面真实、准确、清晰地展示产品名称、生产者信息、产品规格、执行标准编号、必要警示说明等信息[4] - 销售实施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展示许可证编号、认证证书编号或其链接标识[4] - 销售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标的产品,需展示产品检验报告或其链接标识,报告需包含产品信息、检验依据、检验结果等内容[4] - 向消费者提供的产品信息必须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4]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 - 平台需为平台内经营者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供技术支持,保证相关信息能完整展示并进行核验[5] - 对实施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需核验证书编号、产品类型等信息是否一致,不一致则不得上架销售[5] - 对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且有强制性国标的产品,需核验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提供检验报告或链接标识,不能提供则不得上架销售[5] - 总结提炼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准入审查、赋码核验、抽样检测等平台成熟的质量管控措施[5] 监管趋势与协同措施 - 近期相关职能部门加大了对网络销售产品质量及安全效能的监管力度[6]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提出创新举措[6] - 举措包括推动供应链质量协同、线上线下产品同标同质、支持平台发展按需生产等新型制造模式[6] - 鼓励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引导平台算法逻辑向优质侧重,推进产品质量分级试点[6] - 强化新业态引导,要求直播电商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和培训机制[6] -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对销售重点工业产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监测,监测情况将作为确定对平台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批次、频次的参考[7]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加强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网售重点工业产品将实行清单管理
新华网·2025-12-25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