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23万元撰写研报提升利通电子关注度,两券商分析师被判刑

12月18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判决书披露了一起券商分析师收取好处费,有偿为上市公司撰写研报 的案件。判决书未公布涉案分析师的具体身份信息,不过,公开信息显示,曾任东方财富证券电子行业 首席分析师的邹杰与判决书中信息对应。截至发稿时,东方财富尚未就此事做出回应,对于南都湾财社 记者的采访请求,东方财富表示正在了解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发布的这份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邹某、程某 接受宋某甲请托,利用被告人邹某时任东方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某公司")研究所电子行业首席 分析师的职权,为某公司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撰写研究报告以增加该公司股票的市场关注度,其 中被告人邹某负责组织研究报告的撰写,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程某负责邹某与 宋某乙之间的沟通联络及转送现金给邹某,实际收取宋某甲好处费人民币5万元。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程某身为东方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邹某职务上的便利,非法 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邹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