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实施与背景 - 为提升渤海湾水域船舶航行安全与通航效率,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交通强国战略,《渤海湾中部水域船舶定线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1] - 该定线制是系统规范渤海湾中部水域船舶交通流的重要举措,对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向海洋纵深拓展、建立京津冀世界级港口群具有重要意义 [3] 区域港口与航运现状 - 渤海中西部各港口发展迅速,形成了以天津港、曹妃甸港、京唐港、黄骅港为代表的多个亿吨大港,总吞吐量达到15亿吨,商船船舶流量达10万艘次 [3] - 定线制覆盖天津港、曹妃甸港和黄骅港航道海上延长线交汇水域,此水域是渤海湾中部关键水域,总长度约19海里 [3] 制度设计特点 - 定线制采用国际通用的“分道通航制”与“警戒区”相结合的设计,自东向西形成“第一警戒区—第一分道通航制—第二警戒区—第二分道通航制”的有序结构 [3] - 与以往强制报告制不同,此定线制不强制报告,仅需遵守VHF频道守听、按道航行、避免随意穿越等基本规则,这一创新性制度设计降低了船舶运营成本 [5] - 制度明确禁止在定线制水域内锚泊、捕捞、养殖等,以保障航路畅通与航行安全 [5] 监管与执行措施 - 为确保定线制有效落实,天津海事局已通过发布航行通告、制作专题海图、“进渔村、入企业”等方式进行讲解 [5] - 构建“VTS专台监控+海陆空立体巡航”的全天候监管体系,制定专项安全保障方案 [5] - 通过深化与河北、山东等地海事、航海、渔政部门的区域协作,联合开展巡航执法、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 [5] 试行效果与意义 - 该定线制于2024年6月1日起试行,自试行以来,定线制水域航行秩序显著改善,船舶遵守率持续上升,未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定线制安全屏障作用初步显现 [5] - 它既是一条“海上高速公路”,也是一个海上交通功能区,将为渤海湾水域交通安全治理和航运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5]
《渤海湾中部水域船舶定线制》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