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提出21条金融支持重点举措,旨在完善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体系 [1] - 政策旨在推动发挥“融资”和“结算”两项金融核心功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高质量发展 [1] -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助力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对外开放新格局 [3] 金融组织协作体系 - 引进境外金融机构和组织,支持东盟、港澳地区符合条件的银行通过新设法人机构、分支机构、专营机构等方式在沿线省(区、市)开展金融服务 [1] 高质量资金融通体系 - 保障通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供给,在重庆设立西部陆海新通道基金,支持沿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 [1] - 争取亚洲开发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战略资源支持,鼓励发展混合融资 [1] 制度性改革创新 - 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强与东南亚、中亚地区国家的双边货币合作,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支持条件 [2] - 支持东盟国家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境内再投资,鼓励大宗商品交易人民币计价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 [2] 金融开放合作体系 - 建立健全金融合作交流机制,支持重庆设立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中心,统筹与东盟国家的金融服务合作 [2] - 支持广西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重庆建设来福士国际金融集聚区、成都搭建跨境投融资数字平台、广东湛江建设跨境投融资与产业合作平台 [2] - 探索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向东盟国家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支持企业依法合规赴新加坡、香港融资 [2] 数字金融发展 - 探索数字金融国际合作,支持沿线省(区、市)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推动与泰国、阿联酋、沙特阿拉伯等跨境支付使用央行数字货币 [2] - 支持探索推进内地与新加坡数字人民币跨境支付试点 [2]
八部门发布21条金融举措 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上海证券报·2025-12-24 19:15